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徽商银行关于皖新文化广场租赁办公场地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皖新文化广场租赁办公场地窗帘采购项目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四)招标范围:徽商银行关于皖新文化广场租赁办公场地窗帘采购项目,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62.1605万元,具体清单、服务要求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加盖公章,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窗帘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窗帘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正式授权书,代理商转授权不接受);
(二)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具有1个办公楼软装窗帘类似项目50万以上安装业绩,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投标人未被安徽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列为限制投标的(有效期内),出示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出示承诺书,格式自拟):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投标人应当自行投标,不得委托其他投标人代理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投标的相关情形,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4月23日起-2025年4月29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徽商银行关于皖新文化广场租赁办公场地窗帘采购项目标书费”。
开户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芜湖路支行(原合肥包河支行)
银行账号:2250 2172 0801 0000 02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包含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和被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和邮箱,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副本、标书费公对公转账记录;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最终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邮件为准),具体操作参见徽商银行官网“集中采购-招投标平台”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https://hxsh.hsbank.com.cn:20300/cggl/cms/ );
(四)在初步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最终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查意见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255号9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徽商银行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255号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8楼
联系人:杨宪、吴润航
电话:0551-62320144、0551-62654052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后,还需要登录徽商银行官网“集中采购”在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登记(https://hxsh.hsbank.com.cn:20300/cggl/cms/ ),如供应商已在徽商银行旧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应根据《关于启用新版采购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登录新版集中管理系统补充完善注册资料,若供应商未注册登记或未补充完善注册资料,导致后续投标失败,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由此导致的损失。
本公告同时在徽商银行官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