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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关于不良资产司法维权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 2025/04/1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徽商银行关于不良资产司法维权集中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不良资产司法维权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三)招标编号:JYZX-ZB-AH-2025-000022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五)招标内容: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徽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针对不良资产案件风险代理的法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预算:900万元。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成立三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成立),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已办理有效的年检手续,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良好的办公环境,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律师,律师团队较为稳定,专职律师人数不低于10人,收费合理,无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及本案主办律师具备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信誉,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的事件,近三年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或受到惩戒处罚(须提供承诺);

(四)2022年1月1日以来,负责本案的主办律师代理过至少1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法律服务诉讼案件或执行案件(提供案件相关判决或裁定,时间以法院裁判文书落款日期为准,提供主办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不存在与招标人有任何直接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等问题,且承诺中标后不承接办理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须提供承诺);

(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总所或分所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投标的相关情形,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411日起-20250417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费用:300/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徽商银行关于不良资产司法维权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标书费一次已经缴纳的投标人无需重新缴费,上传之前回单即可

开户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芜湖路支行(原合肥包河支行)

银行账号:2250 2172 0801 0000 02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包含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和被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和邮箱,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副本、标书费公对公转账记录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最终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邮件为准),具体操作参见徽商银行官网“集中采购-招投标平台”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https://hxsh.hsbank.com.cn:20300/cggl/cms/)

(四)在初步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最终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查意见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250506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255号9楼)开标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徽商银行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255号8楼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润航、杨宪

电话:0551-62654052、0551-62320144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后,还需要登录徽商银行官网“集中采购”在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登记https://hxsh.hsbank.com.cn:20300/cggl/cms/),如供应商已在徽商银行旧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应根据《关于启用新版采购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登录新版集中管理系统补充完善注册资料,若供应商未注册登记或未补充完善注册资料,导致后续投标失败,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由此导致的损失。

本公告同时在徽商银行官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