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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2025-2028年网点渠道建设设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 2024/12/06

经评标,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2025-2028年网点渠道建设设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2025-2028年网点渠道建设设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4AT0106770673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2月6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正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正常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南京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正常          

招标(采购)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安天利信总部基地7楼704室 

联系人:安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551-63735930、1510551090818256927544 

公示期: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安天利信总部基地7楼704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安女士,0551-63735930、1510551090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公示同时在徽商银行官网及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